为了便于管理与考核,提高仪器使用效率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. 收费标准
根据仪器设备价值、实验难易、试剂的消耗量等,特制定分析测试中心对外开放服务收费标准,对校内科技人员,按对外收费标准的40%-50%收取费用。收费参考标准如下(校内收费括号中的数字为申请有测试基金的项目自己承担的经费,另一半由测试基金承担):
仪 器 | 功 能 | 对外收费 (元/样) | 校内收费 | 备注 | |
委托检测 (元/样) | 自己操作 (元/小时) | ||||
气质联用 | 气相色谱 | 100 | 30(15) | 使用氦气加开机费20元/次 | |
质谱 | 160 | 60(30) | |||
气质联用 | 230 | 80(40) | |||
液相色谱仪 | 常规液相 | 160 | 50(25) | 30(15) | 自己操作需自备流动相和色谱柱 |
等离子质谱 | 50元/元素 | 20(10)元/元素 | 仅定性则减半收费。一个样品测定元素多的可优惠 | ||
微波消解 | 80元/小时 | 40(20)元/小时 | 30(15) | ||
红外 | 压片、漫反射 | 36 | 16(8) | 20(10) | |
原位反应 | 30(15) | 液氮费自备 | |||
紫外 | 25 | 10(5) | 10(5) | 自己操作要自带比色杯 | |
荧光 | 扫描光谱图 | 40 | 16(8) | 14(7) | |
物性测试 | 30 | 10(5) | |||
动态流变仪 | 100 | 30(15) | 一个样品按一条曲线计算 | ||
差示 | 100 | 30(15) | 16(8) | ||
透射电镜 | 不含处理 | 100 | 30(15) | 50(25) | 每张底片加收5元 |
生物样品处理费 | 100 | 60(30) | 30(15)元/样 | ||
扫描电镜 | 不含处理 | 100 | 30(15) | 40(20) | 喷金加收10(5)元 |
生物样品处理费 | 60 | 30(15) | 10(5)元/样 | ||
电化学工作站 | 60元/小时 | 20(10)元/小时 | 16(8)元/小时 |
对于一次测定数目很多的,可以适当优惠。对于需要进行前处理的,要额外加收一定的费用。上表中费用不含图谱解析,如要求解析需加收图谱解析费。测试指标数一般不超过5个,超过部分另行计费(面议)。
二. 测试、收费办法
测试流程:
校内人员:填写测试申请表(需课题负责人签字)→交测试人员,确定检测方法和检测费用→检测→提交检测报告单→测试委托人在“测试申请表”(或专用账本)签字确认测试结果与费用→划扣经费。
校外人员:填写测试申请表→交测试人员,确定检测方法和检测费用→缴费→检测→提交检测报告单→测试申请人在“测试申请表”签字确认测试结果。
一般需要检测时,首先与设备管理人员或测试中心办公室联系,讲明测试要求,提供有关材料(如样品的来源、主要成分、检测方法等),确定检测方法、条件与时间,填写测试申请表,由检测人员确定缴费金额,交费或提供测试经费本,进行测试。检测完成后,检测人要提供经过审核的测试结果和有关资料(如测试条件、测试数据等)。微机内测试数据只保留1个月。对于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,视情况可重复测一次。
测试人员要认真负责、热情服务,不得推诿。对于服务任务与测试需求应及时安排并答复有关人员,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天,反应时间(开始测试)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超过7天。气质联用因开机后需稳定一周以上才可使用,因此实行定量和定时开机:每年的5、6、11、12四个月开机,其他时间凡预约达到10个样品即开机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,若确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于解决需向中心主任报告并做好解释工作。对服务不满的可以向本中心领导、办公室反映,也可向有关部门反映,对于反映的问题,我们将在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,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,并给予反馈。
缴费办法,有三种办法供选择:1.到财务处预缴一定的费用(至少500元),凭收据测试中心为您设立一个专用账本,每次检测拿结果时签字划扣。2.事后缴费。先填写测试申请表(需课题负责人签字),检测后,再签字确认测试结果与费用,过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额度,由测试中心,凭测试确认单,到财务处从有关项目经费或个人工资中划扣。3.每次测试,先确定费用,缴费,再测试拿结果。校外人员只能选择第一种或第三种。
三. 分析测试基金
对于校内人员,只要有各类科研课题,并有经费本且有足够余额,即可申请测试基金。申请办法,持经费本到分析测试中心办公室,填写:课题名称、来源、经费余额、课题负责人、委托经办人等资料即可,一年申请一次。有分析测试基金的,自己承担的费用减半。
四. 其他优惠政策
预缴测试费一次超过1000元(自筹部分)奖励10%的测试费,一次超过5000元奖励15%的测试费。或全年测试费达到2000元以上的奖励5%的测试费。
在三大索引收录的论文中,使用本中心仪器获得测试结果,并在致谢段落提到本分析测试中心,奖励测试费。影响因子≤2的奖励100元/篇,影响因子>2的奖励300元/篇。
在获奖项目(仅限科技进步奖、发明奖、自然科学奖)中使用本中心仪器并注明的给予奖励。省部级三等奖奖100元测试费;省部级二等奖奖300元测试费;省部级一等奖奖500元测试费;国家级奖1000元测试费。
对于论文和获奖项目,需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五. 仪器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
高压液相 吴 波 13006153299
气质联用及气相 胡志雄 13971329913
红外光谱仪、荧光、紫外: 张寒俊 62904455
等离子质谱、微波消解 陈世忠 13886066597
物性测试仪、动态流变仪、差示量热计 徐群英 63005362
扫描电镜、透射电镜 王 展 13317180488
分析测试中心办公室 刘 敏 027-839564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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